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站,发现了一条关于“失信行为”能否报名法考的提问,仔细看了一下,好家伙,不仅会被限制报名,甚至还有可能取消成绩!
01
“失信行为”能否报名法考
内容原文:
考生咨询:
您好,我目前因为一些事情,被限制高消费,但是非失信被执行人,请问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无资格报考法考?
官方回复:
您好!欢迎关注中国法律服务网。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中国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提醒:大家平时一定要维护好个人的信用体系,避免因此无法报名法考。
02
已过法考能否再次报名
同样在最近两天,收到了一位过er前来咨询:已领取A证,可以再参考一次吗?
对于这个问题,结合官方“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中的内容,给大家进行一下展示。
✅问: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但不能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03
不得报名法考条件一览
根据司法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